详见公告正文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清城区清三一级公大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0658-1501SZTCG057 二、项目名称:清(远)三(水)一级公养护管理示范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三、采购信息 第一期:完成工程测量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提交采购人审核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50﹪。 第二期:完成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等施工招标前需要准备的一切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提交采购人审核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40﹪。 第三期:余下10﹪合同款项,在建设工程整体交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 4.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规的其他条件。 4.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行业(公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3、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5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4.4、提供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记录期限须覆盖2012年4月12日至2015年4月13日。【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记录期限须覆盖供应商成立之日至2015年4月13日】 4.5、按在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6、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公示 5.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0日)。 5.2、公示:中国采购网()、广东省采购网()及清远市采购网()。 六、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6.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至12:00,14:30至18:00,到采购代理机构业务部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6.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4项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6.2.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6.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2.3、税务登记证; 6.2.4、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或公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公行业(公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6.2.5、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 6.2.6、若非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 七、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7.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5月5日15时正。(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 八、开标信息 8.1、开标时间:2015年5月5日15时正。 8.2、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室。 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9.1、联系人:黄龙飞。 9.2、电话:。 9.3、传真:。 9.4、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十、采购人信息 10.1、联系人:叶先生。 10.2、电话:。 10.4、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清三公禾泰硕汽车城旁。 十一、监管部门信息 11.1、名称:清远市清城区采购中心。 11.2、电话:。 11.3、传真:。 11.4、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金碧财政综合大楼5楼。 十二、投标金信息 12.1、投标人须于2015年4月29日17时30分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的投标金(投标金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 12.2、投标金专用帐户如下: 12.2.1、户名: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12.2.2、开户银行:清远市工商银行连江支行; 12.2.3、帐户:00206544。 12.3、交纳投标金时,请注明“0658-1501SZTCG057投标金”字样。 注: 1、采购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时间”。 3、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采购工作规范》之“第三部分采购规范文本”之“第三章质疑投诉文本”之“一、质疑函”的格式和有关质疑的进行。质疑函应当署名,若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若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